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复制寺院文物的,应当按照文物的级别和审批权限,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监制。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