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合理用能第十一条已修改用能单位应当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合理用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