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募捐活动,为募捐信息发布提供便利和优惠。公园、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为宣传、开展募捐活动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