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第三章 募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募捐组织应当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募捐财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应当进行年度审计,并依法接受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