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募捐组织对募集的资金,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募集的物资,应当建立分类登记表册,妥善保管。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