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募捐组织可以联合开展募捐活动,但应当指定一个募捐组织牵头,由其他募捐组织派代表对募捐所得财产进行共同管理,并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