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营运服务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受理乘客和从业人员的投诉,并及时作出公正处理。投诉电话应在经营时间内开通。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