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八条已修改安全设施设备和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备和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查和定期检测,作好记录并归档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