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再利用与资源化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筑废物回收及建筑废物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废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