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建筑废物回收及建筑废物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废物的回收、利用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