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和预报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