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外,对属于本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项目,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