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拆迁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具备与拆迁规模相适应的拆迁资格等级条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