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必须停止施工。拆迁人应当就在建工程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对在建工程的补偿,以证据保全的范围为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