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台近洋渔工劳务合作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处罚机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