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擅自提高检疫收费标准、加收其他费用或重复收费的,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