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