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向购种者开具销售凭证,或者未在销售凭证上注明种子销售委托方的,由农业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