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区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