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第二节 其他部门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武装部门应当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武器、弹药和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