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第二节 其他部门的责任第十八条有效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经常向公民进行道德、纪律、法制教育,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制作、传播、出版和销售反动、暴力、凶杀、淫秽等有害读物和音像制品的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