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第二节 其他部门的责任第十七条有效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校风校纪建设,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