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二章 价格鉴证机构与人员第十七条已废止从事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价格鉴证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