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因一方过错致使集体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当履行集体合同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