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在公路沿线、办公场所及相关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路违法行为的检举,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