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镇规划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编制村镇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