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镇、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镇、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