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执照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设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执照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应当是许可证和执照的颁发机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