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二节 组织制度第十六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表决的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选举或者对其他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