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章 供水工程建设第七条有效从事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