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省人民政府和凌河保护区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凌河保护区专项资金,用于凌河保护区的治理保护。

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凌河保护区的治理保护提供捐赠。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