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等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追回骗取的待遇,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