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已修改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