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自治县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