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发展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积极推进城乡体育和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体育事业、福利事业和体育产业、福利产业。

自治县的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除中央分成部分外,全额用于发展自治县的体育、福利事业。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