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人才队伍建设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招录公务员时,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考生。自治县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自治机关建立健全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术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