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条有效自治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培育支柱产业,促进自治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