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城市薄弱学校改造。

依法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应当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