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废止

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