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已废止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