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