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市和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组织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参与义务植树的情况。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