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义务植树工作。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