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