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第十七条已修改承办单位对于内容相同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合并办理,但必须分别答复代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