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发展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点)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点)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