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省和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对训练进行检查和考核。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