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五十四条已修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