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总量控制、调整为主、集中管理、依法审批,不得擅自变动或者增减。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