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报告与处置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由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组织打捞,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其他公共场所和乡村地界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由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