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条已修改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应当为妇女哺乳提供必要的条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